今天从大学的图书馆借到一本陈存仁先生写的书《被忽视的发明》–中国早期医药史话,看完第一章,优生学,很想说几句。
书中介绍,《周易》里说“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陈先生借此说明男子因为比女子衰老的慢,所以应该和比自己年龄小的结婚,这样不仅彼此般配,也符合优生学。这个准则似乎是大家公认的,《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也是要大男娶小女。
但再看一个数据,你会发现这里面的问题,根据2006年世界卫生报告,中国人平均寿命男性70岁、女性74岁,男性比女性早死4年,如果按照婚姻法,男比女大2岁,则老太太平均守寡6年,如果按照周易的建议,男比女大10岁,则女性守寡14年。
为了社会的和谐,消除鳏寡孤独,最好是大女和小男结婚,最好是女的大4岁,女的20,男的16,或是都符合法定年龄,女26和男22的结婚,这样可能是最符合人道的,也最符合和谐社会的准则,不然平均70岁开始守寡的老太太干什么,日子怎么过呢?
这么看“女大三抱金砖”,是最具有人情味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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