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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问“肥胖是一种残疾吗?”,或者说“大胖子算残疾人吗?”这应该是个非常难以回答的问题。
在中国,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1990年12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的规定: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解读残疾人保障法,里面即没有包括肥胖也没有排除肥胖,就是说法律并没有说肥胖不是残疾。当然,过度肥胖增加了变成残疾的机会,例如体重过高,骨头和关节长期负重,造成损伤,不能正常行走,这个时候就可以算是残疾。但这也算是肥胖并发症引起的身体功能丧失,但就肥胖本身而言,判断是不是残疾还是有很多困难的。
美国近年来关于肥胖是不是残疾的争论和官司不断,美国的相当于残疾人保障法的The 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 (“ADA”) 是保护有某些残疾的人在找工作的时候,不会因为残疾而受到歧视。ADA对残疾人的定义是“因为身体或精神的缺陷,严重影响了一种或多种主要生活能力的人”。对肥胖没有特殊规定。 继续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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