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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杂文?

近日从图书馆借来《鲁迅杂文全篇》(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王得后和钱理群写的前言里探讨了对杂文的定义,但读过之后,还是不甚了然。按照鲁迅先生自己的观点,所谓杂文就是杂七杂八的文字,但王与钱还是总结出鲁迅杂文的几个特点,就是其否定性,攻击性,偏激性和隐蔽性。

前一段时间读台湾出版的中国文选(第117期,民国661月出版),其中王鼎钧写的“杂文面面观”对杂文的含义做了非常精辟的解释。

文章的开头讲了一个故事,相传在很多年代以前,某某侯府有三个清客赏雪,眼看地上一片银雕玉琢,如此好景不可无诗,于是三人开始联诗,甲说“大雪纷纷满地”,乙忘不了对为养命恩公献颂献寿,接着说“尽是皇家福气”,清客丙豪兴大发,欲使美景常驻,说“下他一世何妨!”,这句诗惹恼了一位侯府的听差,听差勃然大怒,喊一声:“放你妈的狗屁!”。

王鼎钧解释说,这最后一句就是杂文。因为听差的说的话是一种“在野的”文体,不像主流文体,没有庙堂馆搁之气,再者,这位听差的对几位清客尤其是最后一位的观点很不同意。

杂文在写作上讲究短小精炼,在精神上是“不同意”,在技巧上是“不讲理”。这个不讲理,不是蛮不讲理,而是不再用正统的讲理方法,或者说不按常规出牌。

鲁迅的很多文字都是很符合这几个特点的,算是杂文的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