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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杂文?

近日从图书馆借来《鲁迅杂文全篇》(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王得后和钱理群写的前言里探讨了对杂文的定义,但读过之后,还是不甚了然。按照鲁迅先生自己的观点,所谓杂文就是杂七杂八的文字,但王与钱还是总结出鲁迅杂文的几个特点,就是其否定性,攻击性,偏激性和隐蔽性。

前一段时间读台湾出版的中国文选(第117期,民国661月出版),其中王鼎钧写的“杂文面面观”对杂文的含义做了非常精辟的解释。

文章的开头讲了一个故事,相传在很多年代以前,某某侯府有三个清客赏雪,眼看地上一片银雕玉琢,如此好景不可无诗,于是三人开始联诗,甲说“大雪纷纷满地”,乙忘不了对为养命恩公献颂献寿,接着说“尽是皇家福气”,清客丙豪兴大发,欲使美景常驻,说“下他一世何妨!”,这句诗惹恼了一位侯府的听差,听差勃然大怒,喊一声:“放你妈的狗屁!”。

王鼎钧解释说,这最后一句就是杂文。因为听差的说的话是一种“在野的”文体,不像主流文体,没有庙堂馆搁之气,再者,这位听差的对几位清客尤其是最后一位的观点很不同意。

杂文在写作上讲究短小精炼,在精神上是“不同意”,在技巧上是“不讲理”。这个不讲理,不是蛮不讲理,而是不再用正统的讲理方法,或者说不按常规出牌。

鲁迅的很多文字都是很符合这几个特点的,算是杂文的大家。

什么是生命?

这些天读一本书,是Robert M. Hazen写的,书的名字叫“Genesis”(起源)。作者试图从现代科学的角度探索生命的起源。

其中一章提到如何定义生命,读后启发颇深。因为现代社会,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很难找到一个非常合适的定义来判断什么是生命。电脑,人工智能等的科技进步正在混淆着传统的关于生命的认识,那么什么是生命呢?

Genesis在网上查阅,知道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生命是蛋白体的存在方式,这个存在方式的基本因素在于它和周围外部自然界的不断新陈代谢。其实这个哲学角度的生命定义并不十分贴切,从生命的起源看,在蛋白质出现前就已经有某种意义的生命形式了,再者说,恩格斯显然不知道有DNA的存在。“与外部的不断新陈代谢”,定义的有些太模糊,因为新陈代谢本身就不是个容易理解的概念。

“起源”一书作者认可的定义是Scripps研究所的Gerald Joyce给生命下的定义,“Life is a self-sustained chemical system capable of undergoing Darwinian evolution. 翻译一下就是“生命是一个自立的化学系统,这个系统有进行达尔文式进化的能力”。这个定义里有几个元素,首先生命是一个化学系统,这样就排除了电脑芯片之类的物理意义上“有活力”的体系。其次,生命能够自我生长,并能够从外部世界吸取能量来保证自身的生长,这个符合恩格斯的所谓“这个存在方式的基本因素在于它和周围外部自然界的不断新陈代谢”。最后,要符合达尔文主义的进化概念,就是生命整体的多样性,并遵从自然选择的法则,优胜劣汰不断进化。

最近从事的工作,探讨生化反应通路,于是经常思考这些通路为什么存在,有什么合理性,是怎么进化来的等等更具哲学意义的问题,思考的结果是知道这个领域有太多没有回答的问题,科研是没有止境的,把拿去打仗的钱用来探讨生命,人类进步的步伐会加快数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