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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孕妇=胖孩子?

最近费城儿童医院的研究回顾了12个美国城市的孕妇体重情况,发现怀孕期间体重增长太多,生下的孩子到7岁的时候,很容易变成胖孩子。

美国的儿童肥胖是个严重的社会和健康问题,人们费尽心思找原因,尽管大家公认是因为运动减少营养过剩造成的,这里有麦当劳肯德基等快餐的功劳,也有电视电脑游戏机的参与,但人们感觉原因找的还不够,于是想起了孩子他妈。

研究发现在1959年到1965年期间,美国孕妇只有11%在怀孕期间体重增长太多,24%增长的比较合适,而多达65%的孕妇体重增加不足。现在,这个数字就有很大的变化了,有近50%的孕妇体重增加过多,而这些猛吃的胖孕妇,生的孩子到7岁的时候,比体重适当增长的孕妇生的孩子患肥胖的机会高48%

目前的数据并不支持怀孕时期的体重增加过多是导致孩子肥胖的原因,可能存在生活习惯的问题,例如那些猛吃的孕妇,对均衡营养不是太在意,对肥胖问题认识不足,所以孩子自然就受到这样的母亲的影响,长胖也就不是很奇怪的事情了。

所谓怀孕期间适当的体重增加,是指如果体重正常的女性,怀孕后到分娩前体重一般增加2535磅(注:1磅约等于91钱,准确讲,1磅=453.59237克),按照热量算,大约每天增加300卡路里的热量摄入,

一般前3个月,体重增加6磅,以后大约每星期增加1磅。假如一位孕妇体重增加了29磅,这里包括血液3磅,乳房2磅,子宫2磅,胎儿7.5磅,胎盘1.5磅,羊水2磅,孕妇身上长的脂肪肌肉等7磅,水分储留4磅。

孕妇体重长的太多,而且大多都长到自己身上了,看来对自己对孩子都不是太好的事情,所以怀孕期间还是注意均衡营养,不要造成营养过剩。

根据本人以及一些爸爸们的经验,太太怀孕长体重,丈夫体重也跟着长大约10磅左右,主要是沾光和吃剩饭造成的。

孕妇病危,是先救大人,还是先救胎儿?

最近网上很热的一个妇产科案例,一位丈夫拒绝在手术单上签字,最后母子双亡。网民们很快就判了这位丈夫的死刑,用咒骂回帖的网络唾沫把这个不会写名字的男人淹死了。

这个问题听起来简单,全是那个傻男人的错,不就是签个字吗,签了字,孕妇和她肚子里的孩子就有救了,可这位就愣是不签,结果按照新浪的报道,几个小时后母子双亡。

不管专家还是网民,都有自己的见解,专家们认为应该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对这种男人以后得有办法才行,网民们则认为这个男人该死,于是刚扁玩华南虎正满嘴唾沫没地方吐呢,这下这个男人赶上了,一下子就在网络上被淹死了,只可惜,估计这个男人不一定上网。

不管事态进展如何,但医院好像做的天衣无缝,仁至义尽,没有任何错误。我看完这个报道后在西西河回了一个贴,如下:“这个孕妇患有肺部感染,中毒性休克,昏迷,距离死亡只是几个小时的问题,这个时候把宝押到手术上,还说有60-70%的抢救机会,根本就是这些大夫们经验不足,把所有矛盾都集中到了能否手术上,说明医院处理问题太简单化了。
这个男的显然是晕了,他没有办法一下子承担这么严重的突发事件,拒绝签字是一种下意识的行为,而医院和群众的过分催促,过分突出手术的重要性,是把这个本来是个特殊疾病状态的个案突出到签字救人这么简单的因果关系上。
我看这个病人是没有任何抢救希望的,手术不是个很恰当的选择,这家医院的呼吸内科肯定不怎么样”,结果被别人质疑我不了解情况。

从新浪的报道上看,从进医院到死亡,也就是3个小时的时间,说明这位病的很重,已经失去了抢救的机会。按照医院的程序,这位病人进医院的时候肯定是直接送到妇产科了,如果先送到急诊,因为胎儿还没有足月,孕妇也不是要生孩子了,应当是内科为主治疗感染,特别是呼吸内科,然后请妇产科协助看胎儿的情况。孕妇既然已经出现了重度肺部感染,中毒性休克,昏迷,当然是留在急诊或是送呼吸监护室,上呼吸机,抗感染,治疗休克,就是先救大人。如果会诊的妇产科大夫认为在病人临死前几十分钟把孩子剖出来,这样能保住一个,并认为这个孩子一定能活,麻醉师和内科大夫也不一定同意,因为没有人能确定的说,这个人已经没有救了,继续抢救还有希望,而拿去手术,很有可能孩子还没剖出来大人已经死了。再者说,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美国除外)认为胎儿还没有生出来之前,不能算作一个正真意义上的人,所以流产才有法律依据,不然就全成谋杀了。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医院只有先救大人,断然没有冒着造成大人死亡的危险先抢救胎儿的道理。这个推理是基于病人先送到了急诊。

但从报道上看,是妇产科负责病人的治疗,首先这样一位重度感染的患者,而且不清楚这种感染是否有传染性的情况下,放到非感染性的产科病房里,是医院的抗感染意识极差的表现。即使是病人直接送到了产科,也应到转到感染相关的科室去治疗,绝对不应当安置到妇产科。在产科大夫的主导下,产科大夫眼里只有生孩子,对于呼吸系统的感染程度认识不清,一味强调手术的重要性,而手术对于这位孕妇来说,不会带来任何好处,只能加重病情,再者说,如果有经验的内科大夫,在病人死亡前几个小时是能看出来“这位肯定不行了”的。所以我说把宝全都押到手术上,是把治疗看的过于简单化了,那个男的不签字,反而是成全了妇产科大夫,因为如果这个人死在手术台上,而且这种可能性极大,被网络唾沫淹死的就不是那个男的了。

说白了,这只是个医院里常遇到的问题,连一个病人家属的签字都搞不定,大夫是怎么当的?还有脸让新郎的记者采访,水平太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