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采采蝇和昏睡病?

记得很久以前,看了一部中央电视台播放的电视片,介绍说当殖民者遇到非洲采采蝇和昏睡病后,望而却步,中部非洲因为采采蝇而免于被殖民统治,现在看来好像并不正确。
我最近发表在JBC的一篇文章里,研究了Malic enzyme (苹果酸酶)和Pyruvate cycling (丙酮酸循环)在胰岛里的作用,在讨论里引用了一篇关于采采蝇肌肉的研究,采采蝇的肌肉里就含有非常丰富的苹果酸酶,这样可以保证在飞行的时候,通过氨基酸分解代谢来最大限度地提供运动所需要的能量。
采采蝇因为昏睡病而闻名,所谓昏睡病(Trypanosomiasis,sleeping sickness),是一种叫做锥虫()的寄生虫感染造成的疾病,流行于撒哈拉沙漠到Kalahari沙漠之间的中部非洲,这里又被称为采采蝇带,采采蝇叮了人或是牲畜后,把寄生虫注射到被叮咬动物的体内,然后寄生虫开始在体内繁殖,被感染的人,出现昏睡,继而昏迷死亡。14世纪西部非洲马里的国王,Mari Jata就是死于这个疾病,昏睡大约2年的时间,然后死亡,这是文字记录比较早的昏睡病例。以后的几个世纪里,当西方的殖民者们把贸易拓展到西部非洲的时候,他们发现了这个非常奇怪的疾病,得病的人昏睡不醒。人们对这个神秘疾病充满好奇,对病因的解释也是千奇百怪,有人认为是喝酒太多造成的,也有人认为是吸大麻过量,吃变质的食物,或是因为精神创伤造成的。
当苏格兰医生David Livingstone (1813-1873)在1850年左右到非洲探险的时候,在雨林和草原穿越,发现马匹经常死亡,死亡的马都是被苍蝇叮咬过的。这位大夫开始用砒霜治疗患病的马。后来发现,不仅是马,牛,狗都会患这个病,这个病的流行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后来探险者们发现了采采蝇(Tsetse fly)和这种神秘疾病之间的联系,就把这个病直接叫做“苍蝇病”。
1840到1880年间,一种新的寄生虫被发现,这种寄生虫寄生在鱼,青蛙,老鼠,骆驼和马身上,1843年,法国医生David Gruby (1810-1898)在青蛙的血里发现了一种寄生虫,其形状类似开葡萄酒瓶塞的螺旋起子,动起来也是旋转着,后来科学家们给这个小东西起了个名字,叫做“锥虫(Trypanosoma)”,这个词汇来自希腊语,Trupanon,意思是在头颅骨上打洞,soma,意思是身体,中文翻译成锥虫非常形象。
1894年英国军队的外科医生David Bruce(1855-1931)和他的妻子Mary (1849-1931)到南非研究牲畜死亡的情况,他们在一头被采采蝇叮咬后得病的牛血里分离到一种微生物,他们认为是这种微小的“魔鬼”导致牛的死亡,于是他们把狗放到采采蝇的生活圈子里,狗回来的时候患了和牛一样的病,Bruce夫妻在患病的狗血里发现了同样的微生物,他们把采采蝇放到马厩里,不久马得了病,马血里发现了和患病的牛和狗一样的微生物,Bruce夫妻确定了采采蝇,牲畜病和寄生虫之间的内在联系。但依旧,人们还不知道人类的昏睡病也是这个原因造成的。
直到1901年,在赞比亚的昏睡病人血里发现了锥虫,同时昏睡病在英国殖民统治下的乌干达流行,英国政府派人到乌干达寻求病因,但当时的几位科学家认为这是一种细菌感染性疾病,因为错误的预先假定的想法,所以一直没有找到导致疾病的“细菌”,英国政府对调查的进展很不满意,于是派Bruce负责调查工作,1903年,Bruce确认是锥虫导致了和牲畜一样的感染,人感染后就表现出昏睡病的症状,这种锥虫被命名为Trypanosoma Brucei。
之后人们确认是雌性的采采蝇传播锥虫,其他一些动物例如非洲大羚羊,羚羊,携带锥虫但不会患病,而人,马,牛等动物感染后患病。
昏睡病又被称为“殖民病”,这个神秘的疾病并没有像电视片上说的,把殖民者们吓跑,在英国,法国,比利时,葡萄牙和德国的殖民地都广泛流行这种疾病,昏睡病造成的灾难是惊人的,仅仅在1896年到1906年间英国殖民地乌干达就有25万人死于昏睡病,在刚果盆地死亡人数则超过了50万。疾病的灾难引起殖民者们的广泛关注,不断有科学家,医生们到非洲专门从事昏睡病的研究。
之后,殖民政府采用了各种措施控制疾病的传播,例如强制居民迁离采采蝇的居住地;用砒霜的衍生物治疗昏睡病,尽管这种药物的副作用非常大;杀灭采采蝇等等措施。很多历史学家认为,在殖民者到达非洲前,因为相对隔离的部落生活,人,牲畜和采采蝇相安无事,正是因为殖民者的进入,改变了整个生物圈里的平静,疾病开始快速传播,这就是“殖民病”称呼的由来。
1970年后,昏睡病得到了非常有效的控制,但近些年来,在非洲政治不稳定战乱连年的地方,昏睡病出现了增长的趋势。今天,锥虫感染仍然是威胁非洲人健康前10位的疾病,感染的区域又往往是非洲最贫穷的地方,所以人们并不重视这个病,研究控制和治疗的经费连年萎缩,被称为“被人遗忘的疾病”。这个病仍然威胁着六千万非洲人的健康,每年有大约50万新病例,造成6万多人死亡,还造成每年超过3百万头牛死于锥虫感染,使得感染的地区进入到疾病,贫穷,饥荒和死亡的循环。人们用了几百年的时间才最终了解了这个疾病,但却不能非常有效地控制这个疾病,没有疫苗,没有副作用小效果好的理想药物,因为得病的人都是非洲最贫穷的人,没有可以赚钱的空间,所以没有大药厂花大的精力来研究开发药物,所以这个病就真的被人们遗忘了,尽管他还在非洲肆虐着。
图片来自,Natur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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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虱子到斑疹伤寒

我一直相信,认识人类疾病的历史对认识人自身是很有帮助的,前些天女儿学校发来通知,说一些孩子身上发现了虱子,让家长注意防范。说到虱子想到了这个话题。
1577年在英国牛津,一位叫做Rowland Jenks的人被带到法庭,审判的时候吸引了很多城市里的居民和牛津大学的人来看热闹,法庭里非常拥挤,气味难闻,Rowland被判有罪,惩罚是被割掉双耳,之后据说他又活了30多年。但看热闹的人却发生了非常奇怪的事情,很多人陆续生病,发烧,身上出现很多红点,然后很快死亡,这个病在牛津流行起来,估计500多人死亡,包括100多牛津大学的教工和学生,还有当时在法庭的一位贵族以及法官本人都没有逃脱。这个就是英国历史上很有名的所谓“黑色法庭”。
后来人们知道这个病叫做流行性斑疹伤寒,也被叫做监狱热,是寄生在人身上的虱子传播的疾病,更精确的说是虱子拉的粪便传播的疾病。虱子不像跳蚤蚊子,不会飞也不会跳,只会爬,一般寄生在人衣服缝里,喜欢羊毛和纯棉的内衣,在衣服缝隙里安家后,饿了就到人身上吸血,高兴了就在衣服缝里生孩子。如果一个人患上了斑疹伤寒,他身上的虱子吸了这个人的血,虱子因为消化系统受到疾病的伤害,很快也就死了,但如果在这个虱子死之前,爬到了另一个人身上,因为消化系统出了问题,在这个倒霉的人身上拉了粪便,这个人感到了搔痒,一抓,疾病就顺着皮肤微小的破口传给了这个人。虱子的粪便干了以后,变成灰尘飘到空中,也能被人吸到呼吸道里,吸入的人也能被传染。
人得病之后,发热,关节肌肉疼痛,出现剧烈头痛,身上出现典型的斑疹,这就是中文“斑疹伤寒”的来历。英文名字叫Typhus,源自希腊语typhos,意思是发呆懒散,描述了患病者的一种精神状态。
斑疹伤寒往往发生在生活条件恶劣的地方,例如卫生条件很差又非常拥挤的监狱,船舱,发生战争和饥荒的时候也容易流行。
历史上最著名的一次流行是在1812年,拿破仑率领几十万大军进攻沙俄,在进攻的过程中很多士兵得了这个病并死亡,到进入莫斯科的时候,只剩下不到10万人,莫斯科是座空城,饥饿,寒冷,再加上士兵们挤在一起过夜避寒,加速了斑疹伤寒的传播,拿破仑兵败回到法国的时候,60万大军只剩下了3万人,3万人里能干活的只有几千人。
1909年,法国人Charles Nicolle (1866-1936)在北非发现,当一个人住进医院或监狱的时候,把衣服脱光,洗澡,头发胡子剃光,这个人就不会传给别人斑疹伤寒,他通过这个发现了虱子在疾病传播中的作用,因此他获得了1928年度诺贝尔奖。现在监狱的很多做法也许就是源自这位的建议。
1909年,美国病理学家Howard Taylor Ricketts (1871-1910年)首次发现落基山斑点热的独特病原体,这是一种更接近细菌的原核生物,Ricketts在芝加哥的西北大学和芝加哥大学从事研究工作,他有的时候还把分离出来的病原体注射给自己,观察反应。1909年墨西哥城流行斑疹伤寒,于是他到了墨西哥城,并成功地分离到了病原体,不幸的是,他也被感染上并死于这个病,以后人们把引起斑疹伤寒的病原体叫做立克次氏体(Rickettsia)。巴西科学家J.M.von Prowazek (1876-1915)也独立发现了斑疹伤寒的病原体,他也是死在自己的研究上,有的时候,人们也把立克次氏体叫做普氏立克次氏体,以纪念这两位为疾病研究献身的人。
以后随着敌敌畏和喷药筒的发明,人们找到了对付虱子的办法,有的科学家还从虱子的肠子及粪便里提取出东西制成了疫苗,抗菌素大量应用后,斑疹伤寒得到了有效的控制。记得上个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我当住院医师的时候,还是见过不少斑疹伤寒患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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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史话

当代社会,主要威胁人类健康的性传播疾病当属艾滋病,但在艾滋病出现之前,则是梅毒唱主角,得梅毒的人从皇帝到乞丐都有。
中国的梅毒,据说是1505年葡萄牙商人从广东口岸带进中国的,我个人很怀疑这个说法,中医典籍没有记载并不证明这个病明朝之前就没有,李敖的“中国性研究”里说,自春秋战国开始,官办妓院就出现了,有了妓院就自然免不了性病,有性病,就不能保证没有梅毒,再说“黄帝内经”里据说记载了和淋病类似的性病,证明性病自古就有。
梅毒的英文名字多用“Syphilis”这个词,这个词来自,1530年意大利医生兼诗人Girolamo Fracastoro (1476-1553) 写的一首拉丁文的诗,题目叫做“Syphilis sive morbus Gallicus”,翻译成中文就是“Syphilis,或法国病”。诗中描述一个养猪人,名字叫Syphilus,冒犯了太阳神阿波罗,阿波罗惩罚他,让他得了性病,这个词Syphilis,用希腊语解释,包含了肮脏的猪圈和爱的含义。
这个病之所以能走进历史,是因为1495年,只有十几岁的法国皇帝查理八世带兵攻打当时被西班牙人占领的那不勒斯,攻占了这座城市之后,法国兵患上了一种人们很不熟悉的疾病,这个流行之广,迫使年轻的法国皇帝撤军,于是这个病就被带回了法国,所以法国人说这个病是“那不勒斯病”。
之后,这个病很快在欧洲蔓延,于是人们相互指责,英国人和德国人说是“法国病”,法国人说是“那不勒斯病”,或是“西班牙痘”,波兰人说是“俄罗斯病”,俄罗斯人说是“波兰病”,土耳其人说是“基督徒病”,之后欧洲很快达成共识,都认可“法国病”的叫法,或者称之为“大痘病”。当这个病到了亚洲后,日本人说是“中国病”,印度人说是“葡萄牙病”,还是中国人厚道,没有指责任何人,把这个病叫做“花柳病”“杨梅大疮”“梅毒”,是根据痘疮的形状,用美丽的花来形容。
这个病是怎么来的,主要有两种说法,一种认为是哥伦布1492年发现新大陆后,从美洲带回到欧洲的,而美洲人则认为是哥伦布从欧洲带到美洲的。医学考古的发现认为,在1492年之前,不管是欧洲还是美洲,这个病都是存在的,例如欧洲发现的教堂僧侣的骨头有明显梅毒的病变,有人认为哥伦布是逃脱不了干系的,因为当欧洲梅毒遇见美洲梅毒的时候,超级梅毒就可能诞生了,变异的梅毒螺旋体获得了更强的致病性。
欧洲的一句古话说“One night with Venus, and a lifetime with Mercury”,Venus就是古罗马的爱之神,Mercury就是说这个病要用水银制剂来治疗,翻译成汉语就是“一夜偷欢,终生服毒”。
之后这个病在世界范围流传,直到1950年之后,患病人数才明显下降,这个病人数的下降是全球性的,当然新中国禁绝了娼妓也因此最大限度地切断了梅毒的传播,但到80年代后,“随着与国际交往的增多,性病包括梅毒死灰复燃”,在中国出现了性病包括梅毒的快速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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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医的时候,怎样学习才不容易忘记?

学习最大的敌人就是忘,考试之前,因为有压力,还能记住,可考完了,就忘的差不多了。怎样才能使学到的东西不那么轻易从记忆中溜走呢?这是每个人都面临的问题。
我的感受是,自己主动寻找到的问题答案,是最不容易忘记的。这就是强行记忆与主动记忆之间的差别,可能也是中国和美国医学教育的根本不同。提出一个问题,然后通过大量读书和查找文献,寻找到自己的答案,把这个问题当成一个“课题”来完成,这个不仅帮助记忆,还能帮助锻炼医生或者是一个科学工作者的素质。因为在寻找答案的过程中,不仅丰富了知识,也锻炼了思考问题的方法。其实把书本上的东西都忘了都没有关系,其实一门课的精髓就是溶入到自己思想里的这个“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
每门学科,其研究方法是不同的,如果能抓住每门学科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思路,那这门课就是学到家了。在所有的基础学科里,最重要的就是生理和生化了,因为这两门课对锻炼自己思考问题的方法,解决问题的途径很有帮助,而且对以后的临床学科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当时在大学里,这两门课程学的最差,为什么有这样的感受,这完全是以后工作中得到的经验。例如,GK,葡萄糖激酶,是糖代谢的一个关键酶,GK的基因突变可以导致完全不同的两种疾病,一个是糖尿病(MODY2),一个是高胰岛素血症,就是胰岛素分泌过多引起的低血糖。解释这个问题,只能从生物化学里的酶学里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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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管婴儿的来历是怎样的?又存在着那些争论?

上个世纪70年代,英国剑桥大学的Robert Edwards 和Oldham总医院的妇产科医生Patrick Steptoe尝试一种新的使妇女受孕的办法,这种技术叫体外受精,就是把妇女的卵子取出,和精子在体外的试管里结合,生成受精卵,然后再把受精卵放回要受孕女子的子宫里。试验进展的并不顺利,到1976年,没有一例怀孕超过几个星期的。
但Steptoe和Edwards是乐观主义者,他们不断改进试验的设计,寻找最佳的方法。以前他们都是在卵子和精子结合后的第五天,也就是受精卵分裂到64个细胞的时候,把受精卵放回到子宫里。多次失败以后,他们得到的经验是,如果再早些把受精卵放回子宫,可能增加成功的机会,就是说把植入子宫的时间选定在受精卵分裂到8个细胞的时候。
1977年11月10日,Steptoe医生从一位英国妇女Lesley Brown的卵巢里取出了一个卵子,Edwards把这个卵子和Lesley的丈夫的精液混在一起,成功地在体外培育出来一个受精卵。2天以后,Steptoe医生把有8个细胞的受精卵植入的Lesley的子宫里。受精卵成功地在子宫里安了家,怀孕成功了。
8个半月以后,1978年的7月25日,世界上第一个试管婴儿诞生了,这是一个女孩,叫Louise Joy Brown(左侧图片)。从此,科学使人类能够,或者说是帮助在试验室里制造生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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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学史上,人们是怎样认识“死亡”的?

人类探索死亡的过程是漫长而复杂的,从纯粹的医学角度看待死亡,也并非那么简单。
医学对死亡的传统定义是心跳和呼吸停止,但在200年前,听诊器还没有面世的时候,有的时候病人的呼吸和心跳都异常微弱,医生很难判断,就出现了死人活过来的现象。所以如何确认“人死了”就成了医生们面对的一个重要课题。
200年前的欧洲,医生们想出来很多办法,很多现在听来可笑而奇异的办法。一位医史学家罗列出几十种不同的方法,但主要的意思就是用不是死人就不能承受的疼痛或是难受来刺激死亡的嫌疑对象,如果有反应就是没死。最简单直接的办法是用削尖的铅笔捅人的鼻孔,还有用刀片切割人的脚心,中医里有用三棱针,也就是大号的锥子刺十个手指头尖的办法,中医里有其独特的解释,但对于我来说,异常的疼痛是唤醒人的最直接的原因。还有用溶化的蜡烛点人的脑门,把烟灰吹到人的鼻孔里,把虫子放到人的耳朵里,往嘴里灌温热的尿,穿乳头的特殊别针,这些现在听来异常恐怖的办法,在大约200年前,是医生们对待死人的常用方法。一位法国医生甚至想出来,在人死后,连续拉扯该人的舌头不少于3个小时,这位医生考虑到这种办法大多数医护人员都极其不愿意操作,他居然还发明了专门用来拉舌头的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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