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国亚利桑那州主导着新闻,首先是通过法律,要求未来的总统候选人先出示出生证才能在该州选总统,这项法律是针对现任总统奥巴马的,因为很多共和党人怀疑奥巴马是否是在美国出生的,尽管夏威夷州政府出示了奥巴马的出生证,但亚利桑那州不相信。另一个就是新的移民法,警察可以质询任何他认为是非法移民的人,这样警察可以通过一个人的穿着,肤色,长相判断此人是否非法移民,显然是一部种族主义的法律。是否违背了宪法,一些拉丁裔组织已经开始上诉。(注:美国警察没有权利随意叫停一个人并让其出示证件,除非该人正在犯罪或要犯罪)。
另外一则和科学有关的就是关于土著印第安人DNA研究的新闻,初始的目的是研究土著人DNA与糖尿病高发之间的关系,但之后大学在没有通知印第安人的情况下,开始用他们的DNA研究精神分裂症,部族的起源等敏感问题,不管这些问题的研究结论如何,都和土著人的文化与信仰相抵触。土著人告了亚利桑那大学,传说是最后庭外和解,大学赔款大约80万美元。
这个案例很有意思,算是给到处收集DNA的遗传学家敲响了警钟,同时也提醒了捐献自己DNA的人,你自己的DNA离开了你以后,你是否还有权利知道你的DNA都用去干什么了?例如,研究人员找到你说准备研究你的DNA与高血脂冠心病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束之后,研究人员在没有通知你的情况下,开始研究你的DNA与酗酒之间的关系,或是与药物成瘾之间的关系,或是与同性恋之间的关系,如果一开始就告诉你你的DNA要拿去从事这些研究,你很可能是不会同意的,但如果通过这种“曲线”方式,你还有知情权甚至是决定权吗?
这个问题还是相当复杂的,例如好不容易收集到几十万份DNA,在结束了最初的研究后,如何处理这些DNA,扔掉了的确是很可惜的,开始另外的研究,去一一通知这几十万份DNA的主人,又是一件花费巨大且非常繁琐的工作,如果一开始就签一份合同,捐献DNA的人同意研究人员可以“干什么都行”,我相信很多人就会拒绝在合同上签字。
回到亚利桑那州的这个案子,法院判决说一旦自己的细胞离开了身体进入到了医疗体系,个体就失去了对该细胞的所有权,但个体有权力知道原来属于自己的一部分都拿去干什么用了。医疗或研究机构是否有权利出售你的DNA,或者用于商业目的,这些都是很重要的问题,但显然这些问题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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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展,凤凰城市长准备起诉新的移民法案,说该法违宪!以前从来没有到过亚利桑那州,以后也永远不打算去,算是表达一下对该法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