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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胖是一种残疾吗?过度肥胖的人算是残疾人吗?

2007年5月9日 青方 发表评论 阅读评论

如果要问“肥胖是一种残疾吗?”,或者说“大胖子算残疾人吗?”这应该是个非常难以回答的问题。

美国人肥胖在中国,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199012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的规定: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解读残疾人保障法,里面即没有包括肥胖也没有排除肥胖,就是说法律并没有说肥胖不是残疾。当然,过度肥胖增加了变成残疾的机会,例如体重过高,骨头和关节长期负重,造成损伤,不能正常行走,这个时候就可以算是残疾。但这也算是肥胖并发症引起的身体功能丧失,但就肥胖本身而言,判断是不是残疾还是有很多困难的。

美国近年来关于肥胖是不是残疾的争论和官司不断,美国的相当于残疾人保障法的The 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 (“ADA” 是保护有某些残疾的人在找工作的时候,不会因为残疾而受到歧视。ADA对残疾人的定义是“因为身体或精神的缺陷,严重影响了一种或多种主要生活能力的人”。对肥胖没有特殊规定。

1993年美国罗德岛的法庭对肥胖是否算是残疾的解读是这样的,尽管单纯的肥胖并不算是残疾,但因为生理失常或是身体的某些疾病引发的肥胖就应当受到残疾人保障法的保护,但前提是,这种疾病或生理失常是永久性的,患病个体的主管行为对这些病患所连带的肥胖没有影响力。就是说肥胖作为某些疾病的一种表现形式,并不是单纯吃胖的,在这种情况下应该算是残疾的一种。

但在1997年,纽约的法官尽管同意继发性的肥胖应当受到残疾人保障法保护,但原告人,就是要求把自己的肥胖算作残疾的人,并不能证明肥胖能影响他的工作,所以否决了他的请求。

1996年,美国New Hampshire的法官判一位胖老师在告学校的官司中胜诉,她因为肥胖被认为不能胜任她的工作,并被认为肥胖影响了她的智力水平,不再适合担任教师的职务。1997年,德克萨斯的法庭判当地的一家公交公司败诉,因为这家公司以肥胖为由拒绝雇用一位能证明肥胖并不能影响其开车能力的人。

判断肥胖是否是残疾的确是件很难的事情,因为大多数人都认为,自己的体重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并不是无法抗拒的,不由自己的意识为转移的事情,并且肥胖是可以逆转的,所以胖子不是残疾人。但从以上的几个案例可以看出,某些特定意义的肥胖是应该被算作残疾的,但以肥胖为理由解雇或拒绝雇用人,在大多数情况下算是对肥胖的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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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Penn
    2007年5月10日17:20 | #1

    这个真是太胖了,可怕!

  2. 青方
    2007年5月11日00:57 | #2

    胖到快到残废的程度也是很可怜的事情。

  3. 匿名
    2007年12月3日12:00 | #3

  4. 周宇洋
    2008年1月26日10:38 | #4

  5. 周宇洋
    2008年1月26日10:40 | #5

    这是人吗?反对高呼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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